督导办〔2025〕13号
关于校级教学督导常态化听评课检查与巡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监控,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促进校院两级督导协同联动,提升教学管理精细化水平。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本学期起实施校级教学督导常态化听评课检查与巡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规范教学行为为重点,以持续改进为导向,建立健全“巡查—反馈—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级教学督导每周常态化听评课与随机巡课,全面掌握各二级学院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化,优化学生学习状态,营造严谨治学、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三、听评课检查安排
1.时间安排: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六周。
2.检查范围:各二级学院院级督导听课情况。
3.参与人员: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人员、校级教学督导。
4.检查方式:依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院级督导听课安排表,校级督导进行现场检查与记录。
四、巡课安排
1.时间安排:每周常态化开展,不预先通知。
2.巡课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班级,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等各类课程。
3.参与人员: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4.巡课方式: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重点关注教师教学状态与学生课堂表现。
五、巡课内容
依据《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记录表》(附件1),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教师教学状态
1.教师上课到位情况(是否按时到岗);
2.是否坐着上课;
3.是否有接听、观看手机等与教学无关行为;
4.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5.是否准备课件、板书等教学材料;
6.是否提前下课;
7.教师授课状态(优、良、中、差);
8.其他教学行为表现。
(二)学生学习状态
1.学生座位是否规整;
2.是否有玩手机现象;
3.是否有睡觉现象;
4.是否有交头接耳现象;
5.是否有吃东西现象;
6.是否携带教材;
7.学生听课状态(优、良、中、差);
8.其他课堂表现。
六、巡课要求
1.任课教师应于课前打开窗帘与教室后门,便于督导人员在非干扰条件下开展巡课。
2.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校级督导巡课工作,提前传达相关安排与要求。
3.校级督导应坚持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做到“观察不干扰、记录不干预”。
4.巡课过程中应规范使用《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记录表》,如实、准确记录教学实况。
七、结果反馈与整改
1.督导办每周汇总巡课记录,对评价为“中”或“差”的教师形成问题清单,并通过《校级教学督导巡课问题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相关学院。
2.各二级学院应在收到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调研,了解相关教师情况,分析问题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填写《教育教学巡查整改落实表》(附件3),报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3.校级督导将对存在问题的课堂进行不定期复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4.对整改不力或问题反复的教师,将纳入重点跟踪名单,并视情况提请学校进行教学约谈或进一步处理。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巡课反馈结果,积极配合校级督导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校级督导应秉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开展巡课,如实记录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各教学单位应以常态化听评课与巡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持续优化教风学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附件:
1.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记录表
2.校级教学督导巡课问题反馈表
3.教育教学巡查整改落实表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