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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办〔2025〕10号 关于二级学院、同行与督导评价工作的补充说明
来源: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督导202510

 

 

关于二级学院、同行与督导评价工作的补充说明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热海大办〔2025〕40号》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院两级督导全覆盖听评课工作方案》(督导办〔2025〕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与优化二级学院、同行与督导评价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二级学院评价

1.评价内容: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教师个人开展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二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学院评价标准(二级学院用表)》。

2.评分标准:各单项评价内容须采用百分制评分,评价总分(即加权后得分)将在二级学院评价系统中根据录入的各单项分数自动生成。

3.系统登录:采用电脑端登录,在校园网环境直接登录HTTP://210.37.144.134/tqc/login,登录账号:学院院长工号,初始密码:111111。

4.结果录入:登录二级学院评价系统后,将评价结果对应录入至被评价教师所授的某一门课程项下。

二、同行评价

1.评价内容:由各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团队对本专业教师个人实施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二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同行评价标准(同行评价用表)》。

2.评分标准:各单项评价内容须采用百分制评分,评价总分(即加权后得分)将在同行评价系统中根据录入的各单项分数自动生成。

3.系统登录:采用电脑端登录,在校园网环境直接登录HTTP://210.37.144.134/tqc/login,登录账号:专业负责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

4.结果录入:登录同行评价系统后,将评价结果对应录入至被评价教师所授的某一门课程项下。

三、督导评价

1.评价内容:由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对教师个人进行听课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评分标准(教学督导用表)》。

2.评分标准:各单项评价内容须采用百分制评分,评价总分(即加权后得分)将在督导评价系统中根据录入的各单项分数自动生成。

3.系统登录:采用电脑端登录,在校园网环境直接登录HTTP://210.37.144.134/tqc/login,登录账号: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

4.结果录入:登录督导评价系统后,将评价结果对应录入至被评价教师所授课程项下。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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