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2026〕12号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四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热海大办〔2024〕86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热海大办〔2025〕40号)和《校院两级督导全覆盖听评课工作方案》(质评办〔2025〕8号),在完成第一轮(2025—2026学年)四方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现启动第二轮(2026—2027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四方评价。现就本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构建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学院评价和同行评价“四位一体”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现全校任课教师全覆盖。评价结果与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
二、评价指标体系
四方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维度权重如下:
(一)学生评价(权重0.30)。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统筹组织网上评价,学生围绕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方法、教学效果四个维度,对教师的综合表现予以客观评价。
(二)督导评价(权重0.30)。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和二级学院督导组统筹安排听评课,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围绕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对课堂教学开展专业评价。
(三)学院评价(权重0.25)。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负责,围绕师德师风、敬业精神、教学建设和教学成效四个维度,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四)同行评价(权重0.15)。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师开展互听互评,围绕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个维度,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三、评价范围
全校18个二级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及承担教学任务的兼职、外聘教师。学院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三类评价对象须高度对应,评价人数原则上保持一致。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评价准备(第1—2周)
1.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印发本学期四方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标准与时间节点。
2.各二级学院成立四方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填写院领导听评课排班表(附件1)、院级教学督导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附件3)、同行教师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附件4)及2027年拟评职称教师名单,连同上一学年排名后10%教师的《教学能力帮扶计划》一并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备案。
3.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统筹校级教学督导的听评课任务,明确其对接学院及具体事项。
(二)数据采集
1.督导评价(第3—16周)
(1)校级督导重点听评课。听评课对象为2027年拟评职称教师、近三学年新入职且上学期督导评价排名后50%的教师,以及思政课、体育课教师等。
(2)二级学院领导重点听评课。依据学院制定的院领导听评课排班表(附件1),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用表)》(附件2)为标准,2人一组,重点对第一轮四方评价排名后10%的教师、新进教师及新开课程教师进行评价。
(3)院级教学督导全覆盖听评课。依据学院制定的院级教学督导听评课全覆盖安排表(附件3),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用表)》(附件2)为标准,2人一组进行听评课,确保全覆盖。
(4)系统录入。系统地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内网),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Admin!@#123,在听评课完成后一周内录入评价结果。
2.学生评价(第13—14周)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统一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网上评价。
3.同行评价(第3—16周)
(1)依据学院制定的同行教师听评课全覆盖安排表(附件4),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同行用表)》(附件5)为标准,建议以专业为单位,2人一组进行听评课,确保全覆盖。
(2)系统录入。系统地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内网),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Admin!@#123,在听评课完成后一周内录入评价结果。
4.学院评价(第15—16周)
(1)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学院评价用表)》(附件6)为标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专任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规范、教学改革及育人成效进行综合评定,做到专任教师全覆盖。
(2)系统录入。系统地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内网),账号为院长工号,初始密码Admin!@#123,在第16周结束前完成录入。
(三)数据汇总与分析(第17—18周)
1.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汇总四方评价数据,开展数据清洗和异常值处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2.编制全校四方评价分析报告,内容涵盖总体分布、学院排名、教师分等、年度对比及专项分析等。
3.识别前10%示范课教师和后10%帮扶对象。
(四)结果反馈与运用(第19周)
1.向各学院反馈本院教师评价结果及排名,并将全校分析报告提交校领导审阅。
2.评价结果与教师职称评定直接挂钩。
3.前10%教师被认定为示范课教师,组织全院教师观摩学习。
4.后10%教师由校院两级督导跟踪听评课,学院须约谈相关教师并制定帮扶整改方案。
(五)整改跟踪(寒假至下学期开学)
1.各学院提交后10%教师帮扶计划及整改台账。
2.下学期开学初,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对帮扶对象组织跟踪听评课,评估整改成效。
3.上一轮评价整改情况纳入本轮评价参考。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签字盖章PDF版):
1.《XX学院四方评价工作计划》(含第一轮四方评价后10%教师帮扶计划)
2.《XX学院院领导听评课排班表》(附件1)
3.《XX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附件3)
4.《XX学院同行教师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附件4)
5.《XX学院2027年拟评职称教师名单》
报送时间:2026年9月11日17:00前
报送邮箱:rhyjg_shm@hntou.edu.cn
工作联系:孙老师18876658879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四方评价工作,确保评价数据真实、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2.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各环节数据采集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评价数据实行严格保密制度,评价结果仅用于教学质量改进和教师发展,不得随意泄露。
4.推进评价工作信息化,逐步实现评价数据线上采集、自动汇总、智能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1.《XX学院院领导听评课排班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用表)
3.《XX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
4.《XX学院同行教师听评课全覆盖排班表》
5.《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同行评价用表)
6.《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学院评价用表)
7.《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反馈表》
8.《XX学院2025—2026学年四方评价数据统计结果》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督导办)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