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评建和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党建、思政工作校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 组 长:其他校领导和校党委委员
成 员:各专项工作组牵头职能部门及主要协调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统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工作思路、方针和政策,研究部署和全面协调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组织和实施;
2.审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阶段任务、数据分析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校长报告等重要文件和主要材料;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4.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审议;
5.确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和整改方案;
6.研究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经费,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评建办公室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建办”),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专设机构,办公室挂靠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简称“质评办”)。
主 任:分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工作校领导
副 主 任:质评办主任 教务处处长
成 员:质评办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各阶段实施方案,分解评估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3.布置、检查各学院、各部门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
4.研究提出需要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学校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6.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组织形成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等审核评估材料;
7.组织专家评审期间的专家接待,做好线上线下考察配合;
8.负责整改方案起草和实施工作;
9.及时汇总评建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0.负责对各学院、各部门评建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
11.认真做好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评建办的核心任务是:
(1)组织撰写自评报告。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范围撰写写实性报告,报告主要呈现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
(2)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学校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情况的量化反映。国家数据平台在学校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该报告是专家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支撑。
(3)组织梳理评估工作材料。评估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的材料,是学校日常工作的见证;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
(三)评建工作组
1.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组
分管领导:书记、校长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质评办主任
成 员: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分项报告的基础上,汇总、讨论、提炼、撰写学校自评报告和校长报告。
2.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 长:质评办主任
成 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审查、核定、完善、上传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完成数据分析报告。
3.材料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组 长:质评办副主任
成 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评估支撑材料的统一收集、整理及分装等管理工作。
4.综合协调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办公室工作校领导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评估、各类专项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专家组及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的接待事宜。
5.宣传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宣传工作校领导
组 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制订评建宣传工作计划;编制有关评建工作的宣传材料,报道和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制作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改革与发展成果展及宣传片。
6.环境建设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后勤保障工作校领导
组 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成 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改善、美化校园环境,特别是教学场所的学习条件和卫生环境,负责评估期间的校园秩序与环境美化工作;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后勤、安全、健康保障工作。
7.评估督查工作组
分管领导:分管学校办公室工作校领导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学校教学总督导
成 员:学校办公室(党委督查室)人员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
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校各学院、职能部门评建整改工作的督查,对学校各阶段评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
(四)评建专项工作组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所确定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相应的审核重点(三级指标)要求,结合学校评建工作任务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成立由负责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配合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评建专项工作组。评建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牵头制订重点评建任务方案,并负责任务实施的组织工作;
2.根据所负责的评估二级指标相应的评估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自评分析,制订专项推进方案(包括:评建目标、推进举措、各阶段评建任务、验收标准等) ;
3.明确牵头职能部门、配合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和目标责任,做好专项推进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支持保障工作;
4.负责组织对重点评建任务和专项推进方案建设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督促落实整改提升工作;
5.负责相应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有关数据的整理报送工作;
6.负责相应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的总结提炼、自评陈述、支撑依据等材料的整理和撰写工作。
各专项工作人员构成及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书记、校长
牵头职能部门:学校办公室
配合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宣传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支撑学校办学特色等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对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发展规划涉及的重要概念给出内涵解读和总结提炼;
(3)围绕提升“三全育人”工作水平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4)推进学校思政工作体系建设并进行全面总结提炼;
(5)围绕二级指标 “党的领导(1.1) ” “思政教育(1.2) ” “本科地位(1.3) ”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2.培养过程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教务处
配合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质评办、实验室管理中心、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科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确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案例建设项目,并做好实施推进和总结提炼工作;
(3)围绕二级指标“培养方案(2.1)” “专业建设(2.2)” “实践教学(2.3)” “课堂教学(2.4)” “卓越培养(K2.5)” “创新创业教育(2.6)”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3.教学资源与利用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国有资产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国有资产与设备处
配合职能部门:基本建设管理处、校办产业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图书信息中心、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教育资源提升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做好课堂教学创新示范区、特色实验中心的硬件环境建设工作;
(3)围绕二级指标“设施条件(X3.1) ” “ 资源建设(3.2) ”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4.师资队伍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职能部门:教务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科处、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师资队伍建设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围绕二级指标“师德师风(4.1)”“教学能力(4.2) ” “教学投入(4.3)”“教师发展(4.4) ”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5.学生发展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配合职能部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部(人事处)、校办产业与后勤管理处、体育与健康学院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学风建设提出评建重点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2)围绕二级指标 “理想信念(5.1)” “学业成绩及综合素养(5.2)” “国际视野(K5.3)” “支持服务(5.4)”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6.质量保障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工作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质评办
配合职能部门:教务处、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文化建设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做好教学状态数据填报和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3)围绕二级指标“质量管理(6.1)”“质量改进(6.2)”“质量文化(6.3)”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7.教学成效专项工作组
负责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牵头职能部门:教务处
配合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等部门
主要任务:
(1)围绕“五度”提出重点评建任务;
(2)围绕二级指标“达成度(7.1) ” “适应度(7.2) ” “保障度(7.3) ” “有效度(7.4) ” “满意度(7.5) ”相关审核重点要求制订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并负责相应指标的校内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
(五)二级学院评建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组建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评建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评建工作方案,开展评建学习研讨、总结自评,制订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阶段计划、推进举措,检查评建任务落实情况和阶段性建设成效,向学校评建领导小组(评建办公室)及时报告和反馈各类评建信息;
2.负责本单位教学文档资料、教学条件建设与利用、课堂教学效果、教学环节质量管理达到学校评建目标要求,做好评建有关支撑材料、数据等的整理上报工作;
3.根据学校重点评建任务结合学院特点,规划实施若干个支撑学院人才培养特色的重点评建任务;
4.负责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人才培养特色的凝练、总结,按照学校评建办公室要求撰写有关材料;
5.充分动员师生积极投入评建工作,以积极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各阶段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