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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办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6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院校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参评的新办本科专业需在520日前完成校内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及自评材料上传学校校园网上,供专家查阅。我校原定的开展新办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时间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工作及时间通知如下:

一、校内评估时间:(511-13日)

学校质评办会同督导委员会对财务管理、海事管理、水产养殖、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四个新办本科专业开展校内检查。主要检查方式:听取汇报、审阅自评报告、查阅试卷、毕业论文和实习实训等相关材料,形成校内检查意见和建议。

二、自评报告及自评材料上交时间:(518日)

受评专业于518日下午6点将自评报告和自评材料质纸材料上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314),电子版发送质评办邮箱:shpgb@hntou.edu.cn

三、自评报告及自评材料上传时间:(520日)

质评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四个受评专业自评报告、自评材料进行审定,上报主管领导批准,上传学校校园网站,供专家查阅。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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