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2019—2020年第2学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0年9月9日10:00——2020年9月12日00:00。
二、评教对象与评教范围
1.凡我校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均须参加上学期网上评教。
2.每位在校学生对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作出评价。
三、工作要求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质量是影响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为维护网上评教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评教结果的可信度,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每位学生,确保学生全员参与,督促全体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保证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2.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地组织本班开展评教工作,具体指导同学参加网上评教。
3.对学生的要求
⑴提高对评教工作意义的认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⑵参与网上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每位学生要自主完成评教,严禁“包办代替”评教。
⑶评教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及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网上评教”工作的开展,凡恶意攻击、报复、侮辱教师或肆意破坏系统安全者,一经核实,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汇总后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针对评教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五、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结束后,将向学院各专业公布学生评教参与率,并以此作为考核信息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2.学生未评教或未按要求对全部课程评教者,将无法实现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和网上选课。
3.每位学生上学期对每门课程的上课教师仅有一次评教的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对某一课程全选“优”或全选“差”的评教信息无效,视作未评教处理。
4.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教或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不能评教的同学,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登记,并及时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质量监控科联系,联系电话:0898-88380590或17852574773(赵老师)。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