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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9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20192020年第2学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09910:00——202091200:00

二、评教对象与评教范围

1.凡我校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均须参加上学期网上评教。

2.每位在校学生对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作出评价。

三、工作要求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质量是影响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为维护网上评教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评教结果的可信度,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每位学生,确保学生全员参与,督促全体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保证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2.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地组织本班开展评教工作,具体指导同学参加网上评教。

3.对学生的要求

⑴提高对评教工作意义的认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⑵参与网上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每位学生要自主完成评教,严禁包办代替评教。

⑶评教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及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网上评教工作的开展,凡恶意攻击、报复、侮辱教师或肆意破坏系统安全者,一经核实,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汇总后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针对评教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五、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结束后,将向学院各专业公布学生评教参与率,并以此作为考核信息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2.学生未评教或未按要求对全部课程评教者,将无法实现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和网上选课。

3.每位学生上学期对每门课程的上课教师仅有一次评教的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对某一课程全选或全选的评教信息无效,视作未评教处理。

4.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教或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不能评教的同学,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登记,并及时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质量监控科联系,联系电话:0898-8838059017852574773(赵老师)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099

相关下载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