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各受控单位:
根据海南海事局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核专家组计划于2021年12月22日(周三)至24日(周五)到访我校,对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中间审核,审核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各受控单位要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迎接质量管理体系中间审核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间审核前各受控单位须确保2020年1月跟踪审核以来审核专家提出的所有不符合项和建议项得到有效整改,并且能够提供相关工作记录。没有完成整改的,需要出示整改措施。
二、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颁布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网站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培训学习材料,深入理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所有学习活动应有工作记录和签到表,可供查询验证。
三、认真查找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逐项核对本单位《质量记录清单》中工作记录的完整性、符合性,做到及时整改,完成工作记录的查缺补漏。
四、全体受控人员面对审核专家提问时,能够清楚地回答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能够提供审核专家需要查阅的工作记录材料。
五、全体受控人员应按审核专家组提供的审核计划出席会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出现在工作场所;全体受控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相关工作必须交接清楚,且必须提前向审核专家组请假并获得批准。
六、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文件改版、内外部审核、内外部审核整改、管理评审等相关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发布和修订应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七、各受控单位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请于12月16日(周四)17:00前,报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报送方式:电子版发727093568@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三亚校区行政楼314室(张老师)。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