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学校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学校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开展 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意义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学校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不断完善由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学校构成的“两级四类”教学质量报告常态化制度,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向学校提交各类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学校审定上报教育厅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
二、编制内容
(一)报告类别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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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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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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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动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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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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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专业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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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个本科专业(以学院为单位审核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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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专业参考附件 1,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德智体美劳)和发展水平,突出特色、优势,描述问题和努力方向。要求:每个专业需提交一个特色案例及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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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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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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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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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学院参照附件 1,围绕本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总结教学建设经验和成果,突出教学改革亮点与特色,把握存在的问题与努力方向,全面展示本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要求:每个学院凝炼并提交一个特色案例及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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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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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2020-2021学年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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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职能部门和 1 个教学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质评办、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国际交流合作处、计财处、国资处、图书信息中心、网络教育技术中心、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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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着重围绕本单位在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工作举措方面展开阐述(须重点描述附件 2 对应板块),侧重阐述在本科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凝练工作特色和经验,并提出影响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预期效果;围绕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情况,列出支撑数据,比较研究各类横向和纵向数据信息,反映教学质量发展动态趋势, 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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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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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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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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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按照普通高校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提炼教学改革亮点和成就,把握存在的问题, 整合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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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撑数据
各单位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支撑数据及责任单位表》(见附件 3)完成数据填报,关键数据来源及统计时间节点应在行文中注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所有数据必须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数据保持一致。
(三)文字字体和格式要求
1.须采用描述性语言,重点突出,建议采用图形或表格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
2.标题统一为黑体小二加粗居中,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顶左, 二级标题为黑体四号顶左,三级标题为黑体小四顶左,正文统一 为宋体小四,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编制安排
(一)时间进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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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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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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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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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编制工作并撰写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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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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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6日-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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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并提交到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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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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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日-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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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资料、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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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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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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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修订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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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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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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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学校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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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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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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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并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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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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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撰写内容。单位负责人须认真审阅,填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见附件 4)。请在 2021 年 9 月30 日前将纸质版质量报告(封面、目录和文本格式规范)报送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地址:行政楼314,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8838059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pgb@hntou.edu.cn;。
四、其它事项:
1.质量报告中采用的数据统计时间为:
自然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
学年: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统计汇总数。
时点:2020年9月30日;如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招生数据按时点统计汇总数。
附件:
1.教学学院本科教学(专业)质量报告体例
2.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支撑数据及责任单位表
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审核表
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框架模版(参考)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