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办〔2025〕5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关于本学期院校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热海大办〔2025〕45号)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审议及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名单已完成公示(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目前,学校已完成新一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的组建工作。为确保原、新两届督导工作平稳过渡并有序衔接,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原、新两届教学督导工作时间安排
1.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原校级教学督导及本学期初组建的院级教学督导,其工作期限至本学期结束。
2.新一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新一届校级兼职教学督导和新一届院级教学督导,自下学期初起正式履职。
二、原教学督导工作考核
1.考核依据: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考核,依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3〕110号)执行。原院级教学督导由所在二级学院督导组负责考核,原校级教学督导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考核。
2.考核时间:考核工作须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
3.津贴发放:教学督导津贴发放标准及程序,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3〕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一届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1.岗前培训:2025年6月,培训内容涵盖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习、督导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及专家线上授课等。
2.工作启动:下学期开学初,学校将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委员会会议,部署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四、原教学督导材料提交要求
1.考核表填写:原院级教学督导员填写《院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院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原校级教学督导员填写《校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3)。
2.提交方式与时限
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督导组、校级督导组汇总本单位考核材料,于2025年6月27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督导办(行政楼314室)。
电子材料: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原院级督导考核表(PDF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81708087@qq.com。校级督导考核表电子版由督导办另行处理。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