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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来源: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下设三个科室: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科、教育教学评估科和专业认证科。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科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

(二)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体系运行情况督查工作;

(三)负责每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报送工作;

(四)负责每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报送工作;

(五)负责各类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及分析工作;

(六)负责部门网站维护工作;

(七)完成质评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教学评估科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

(二)负责制定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制定校内各类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二级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五)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研究制定各项评估支撑材料目录,安排任务分工;

(六)负责协调教学评估申报材料的印制、报送工作;

(七)完成质评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认证科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上级部门有关各类专业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认证标准等文件;

(二)负责制定各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协调编印各类专业认证知识宣传手册;

(四)根据各专业认证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支撑材料目录并安排任务分工;

(五)负责组织专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印制和报送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校迎接专业认证专家组现场考查认证工作方案;

(七)负责组织建设学校专业认证专题网站;

(八)负责组织学校船员培训认定工作;

(九)完成质评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