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办〔2025〕8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院两级督导全覆盖听评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秩序、保障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四方评教”工作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工作方针,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课堂教学活动的系统观测与评价,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引导教师致力于教学创新与质量提升,营造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
1.全覆盖目标:实现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的听课评价全覆盖。校级督导侧重于特定群体教师,院级督导负责本院全体教师。
2.规范化目标:统一评议标准,规范听评课、反馈与信息录入流程,确保评价过程及结果客观有效。
3.促改进目标:通过及时、精准地反馈,协助教师识别教学中的优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策略与方法。
4.强决策目标:为学校及各二级学院掌握教学现状、优化教学管理、开展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与决策依据。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一)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督导办):
1.具体组织实施校级督导听评课工作,负责校级督导的分组、任务分配与日程协调;
2.审核校级督导听评课计划(排班表),监督听评课任务执行情况;
3.收集并初审校级督导听评课记录与评价结果,督促及时录入系统;
4.组织校级督导开展交流研讨,汇总共性问题和建议,形成专项报告。
5.负责校院两级督导听评课录入系统的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6.对二级学院院级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宏观指导与质量抽查。
(二)校级教学督导:
1.按督导办安排完成指定听评课任务,重点覆盖拟申报职称教师、新入职教师(三年内)、新开课教师、学生评教或以往督导评教存在争议的教师,以及其他学校指定需关注的课程与教师;
2.严格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督导用)》(附件1)开展客观、公正评价;
3.听评课后应立即与被听评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有效反馈,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反馈表》(附件2);
4.在规定时间内将听评课评价信息准确录入“督导评价”系统(网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校级督导评价系统账号密码见附件5);
5.定期参加督导工作会议,汇报情况并提出教学与管理改进建议。
(三)各二级学院:
1.由主管教学院领导任组长,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担任院级督导,负责本院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2.制定本院《院级督导听评课全覆盖实施方案暨学期听评课排班表》(听评课排班表模板见附件4),确保听评课做到全覆盖。具体如下:
全覆盖:本学院所有任课教师(含专任、兼职、外聘)每学期至少接受2人次听评课(全覆盖教师而非课程);首选该教师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进行听课。
双人同行:每次听评课须安排至少2名院级督导共同进行,排班表中须明确每堂课听评课人员(2人一组)及时间;
及时反馈:听评课后立即与被听评课教师进行反馈,并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反馈表》(附件2)。
3.将《院级督导听评课全覆盖实施方案暨学期听评课排班表》报送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执行;
4.组织院级督导培训,确保其掌握评价标准与系统操作,保障评价质量与录入及时准确《校院两级督导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含视频指引)》(附件3);
5.收集、审核本院督导听评课记录与评价结果,督促按时录入系统(网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院级督导评价系统账号密码见附件6);
6.对本院听评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组织教研研讨,并将重要情况报送督导办。
(四)院级教学督导:
1.按学院制定的听课排班表按时完成听评课任务;
2.严格依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督导用)》(附件1)开展评价;
3.实行小组负责制(2人一组),共同听评课、独立评分、合议反馈;
4.履行即时反馈责任,听评课后立即与教师反馈,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反馈表》(附件2);
5.听评课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听评课信息及评分录入评课系统(网址:http://210.37.144.134/tqc/login,院级督导评价系统账号密码见附件6);
6.参加本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汇报听评课情况。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计划准备阶段(每学期开学初至第4周):
1.质评办与督导办发布本学期听评课通知,更新系统信息,组织校级督导培训及工作会议;
2.各二级学院制定本院实施方案与排班表,报送督导办备案,并组织院级督导培训;
3.校级督导根据任务安排拟定个人听评课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第5周至第16周):
1.校院两级督导按计划开展听评课;
2.严格执行“听评课后即时反馈并录入系统”要求;
3.督导办跟踪校级督导听评课进度,协调处理问题;
4.各学院跟踪本院督导听评课进度,确保全覆盖与双人听评课落实,及时调整排班;
5.质评办监控系统数据录入,定期通报进展。
(三)总结反馈阶段(每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
1.校院两级督导完成所有听评课任务及系统录入;
2.督导办汇总分析校级督导听评课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3.各学院汇总分析本院听评课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质评办与督导办,内容包括听评课覆盖率、反馈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4.质评办汇总全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全校四方评价(督导部分)总体报告,上报学校并反馈各学院;
5.学校及各学院运用评价结果开展教学反思、经验交流、问题整改与决策参考。
四、评价标准与结果运用
(一)评价标准:
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督导用)》(附件1),涵盖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课堂管理等方面,确保评价标准一致。
(二)结果运用:
1.向教师个人反馈,促进其教学反思与改进;
2.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观测点;
4.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提供实证参考;
5.针对评价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学校组织专题培训或教学研讨。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相关单位与人员应充分认识听评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督导人员须本着对教师和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公正评价,反馈意见应具体、中肯、具建设性。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建立健全反馈机制,确保评价信息及时、准确传达至教师,助力教师成长与提高。
(四)严格保密,规范管理:听评课评价结果及过程材料仅用于教学质量改进与相关决策,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技术保障,畅通运行:质评办须确保“四方评教”系统稳定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导与支持。
(六)条件保障:学校及各学院应为督导听评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时间保障,确保督导顺利履行职责。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和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督导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反馈表》
3.《校院两级督导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含视频指引)》
4.《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院级督导听评课排班表(模板)》
5.《校级督导评价系统账号密码》
6.《院级督导评价系统账号密码》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